5月16日,林远来到了纽约。
上午,在耐克纽约总部,林远商谈了合同上的一些事务。
下午,又签了几个代言。
和其他篮球明星不同的是,林远的颜值非常高,又非常年轻,可以说是大众偶像,哪个公司又能拒绝他的代言呢?
当然,林远也不是谁让代言,就签合同的,自然要进行一番筛选。
忙完这一切之后,约翰托尼告诉林远,纽约尼克斯的老板詹姆斯-多兰,想要约见。
多兰的目的,林远当然清楚,去年夏天,两人就约谈过。
公牛队给自己的合同,林远当然不满意。
1997年乔丹的年薪是3014万,而1998年上涨到3314万。
现在已经是十年之后了。
当然,乔丹在签这个合同的时候,用白菜价为公牛建立了一个王朝。
而自己也一样,虽然是新秀当中的顶薪,但也是明星当中的白菜价啊!
不要以为乔丹当年的天价,是公牛队为了感谢乔丹前几赛季的付出。
那是被逼的没办法,如果不给这个价,乔丹立马走人,肯定会有球队出这个价的。
1997年的时候工资帽是2690万,乔丹年薪是工资帽的1.4倍。
去年NBA的工资帽是5563万,今年肯定会上升300万左右,也就是说,工资帽不到6000万。
按这个比例来算,2000万的年薪公牛队可没有半点诚意。
同样被称为篮球之神,同样建立了一个王朝,差别怎么能这么大呢?
乔丹的那份合同,当年也是杰里-雷因斯多夫签的,所以,约翰托尼在签林远的合同时,加了一些限制的条件。
那些限制条件对于普通球员来说根本不起作用。
但是林远就不同了,因为在约翰托尼看来,林远绝对值3000万以上的年薪,因为他是现役最优秀的球员,而且,许多媒体认为,林远还没有到达巅峰。
当然,多兰的眼光实在太差,选球员的标准是只选贵的,不选对的。
可是纽约是大城市,打上一两个赛季,打出了成绩,林远相信,多兰一定会按照他的要求选一些球员,那样他就可以和凯尔特人与湖人争雄了。
晚上七点,多兰约林远在距离NBA总部不远的一个咖啡厅见面。
这家伙确实是高调,这个时候,无论是哪个球队的老板、总经理,甚至是主教练约见林远,都是非常敏感的,一定会回避。
可是多兰不会,原因是林远来纽约了,作为麦迪逊广场花园的主席,喝杯咖啡很合理啊!
他们以前就认识,是朋友!
鬼才相信,你们只是喝杯咖啡。
“能够见到篮球之神,非常荣幸!”詹姆斯-多兰看到林远,满脸笑容!
“能够见到你这位传奇老板,我也感到很荣幸!”
对方客气,林远当然也要客套一番。
他们去年见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话。
“林,你称我是传奇老板,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!”
“是……”看到多兰高兴的样子,林远有些懵,我这不就是一个客套话吗?你还真当真了。
如果说多兰名气大,那就是人傻钱多这个称号了。
“林,下个赛季,你将会成为纽约之神!”詹姆斯多兰信心十足,“因为只有我给你的报价,才符合你的身份,雷因斯多夫的报价,那简直是对你的侮辱,正好你的合同主动权在你手里,因为钱的问题,我不在乎!”
“谢谢你对我的信任,如果你的报价,能让我掌握合同的主动权,我愿意来尼克斯,当然,你可以与公牛选择交易,我也可以选择跳出合同!”
林远的合同是去年签的,但是生效从今年才开始,而且只要多兰给出3000万以上的年薪,自主权便在林远的手里。
如果公牛队也将年薪加到3000万,林远当然会优先考虑公牛的。
不过,那也得看其他球员的情况。
假如公牛队的老板抠抠索索的,不愿意交过多的奢侈税,把其他好的球员都交易掉,那他肯定不会留公牛。
就像乔丹当年,公牛队准备解雇费尔杰克逊,以及交易皮蓬的时候,乔丹选择了拒绝。
至于多兰到底要给一个怎样的合同?林远现在不能问,因为这些都是约翰托尼要干的。
不过,多兰似乎并不在乎这一点。
“我准备给你拟订的合同是五年一亿八千万,而第一年是3400万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