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人家说的做了回答,就都疑惑地看着韩阳和王萱。
王萱看到这几个人还在犹豫,说道:“你们不是想知道我俩的身份吗?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们,我是巡视组的,我是小组长。按我们说的,留下你们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,然后离开,随时听候巡视组谈话。”
这群人只好照办,然后一溜烟逃离了。
这些人走后,王萱才对张明辉说:“你说说自己的情况吧,电话你只给我说了个大概。”
张明辉讲述了案情经过:“我老家市夕阳市下面的牛川县的,十年前的5月18日晚上9点,我和叔叔张攀开车从牛川县往外地运货,路上,我们有一个老乡要到夕阳市打工,她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,名叫王敏敏,就搭上了我们的车。本来都认识,我们也就捎上了她。”
“5月19日凌晨1点50分,货车行驶到夕阳市市区,王敏敏就下了车。她给我俩说是要打出租车与朋友汇合。将其放在路边后,我和叔叔两个人就继续跑车,上了高速。”
“可我们不知道的是,当天,夕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,在市区的一个水沟中发现一具裸体女尸。后来就调查到这个女孩就是王敏敏,然后就把我和叔叔抓了起来。”
“我俩被抓后,没有关进看守所,而是在公安局内连续七天不让睡觉,进行审问。还给我拉斜背铐,用牙签扎我的手指甲缝,扇我的耳光等。”
“到了最后,我就觉得大脑迷迷糊糊,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,做过什么,七天七夜不睡觉,谁能受得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