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,咸鱼,腊肉大米,盐巴,油,全是贵重件儿,甚至还有一包布料。
咕咚——
一片吞咽口水声。
“长乐小哥儿,一点心意,赵某真心希望化干戈为玉帛。”
王长乐沉默了,到底是为什么呢,总不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帅吧?思来想去,应是与皮货市那三箭有关,震住了赵秀才。
想起来了,当时赵秀才脸色煞白,第三箭射中麻雀翅膀,慌了神逃跑回家,王长乐嘴角一勾,都说朝廷上的文官不怕武将,可读书人也是人,哪能不害怕刀兵?
在封建时期,猎户在乡下的地位很高,读书人也害怕惹了猎户,反手给你一箭,躲进深山老林里去,你抓去吧,更何况是王长乐这样百发百中的神箭手。
王长乐学着赵秀才刚才动作,也给鞠了一躬,倒也没点破赵秀才心思,道:
“赵秀才多礼,我王家不胜感激,至于贵宅盗窃一事,其实...”
顿了顿,眼角一瞥抱头蹲地的小西叔,西目相对,竟澄澈无比,似是解脱一般,王长乐心中怅然,鬼使神差道:
“其实本就是我的错,不该翻入贵宅,自然要受到些教训,此事说开就好,礼便不收了,还请赵秀才拿回去吧。”
小西叔瞳孔震惊,面色诧异。
不卑不亢,吐字清晰,逻辑非凡,赵秀才一时间竟愣住了,眼前之人不看打扮,分明是个彬彬有礼的读书人,哪里像是偷鸡摸狗,手脚不干净的小贼。
“不,赔礼必须要有,除此之外,还有十两纹银送上。”
赵秀才为了保住自己小命也是豁出去了,从怀里掏出十两官银,又亮又大。
乡亲们呼吸急促了,一辈子面朝黄土,庄稼地里哪里见过这么大,这么好看的官银,长乐娃真是有福,不,是王老三有福,生了个好儿子啊,偷人家东西,人家还得给赔礼,自家怎就没这个娃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