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蛋炫了一口焦脆的炊饼,闭眼享受人间美味,感慨道:
“长乐哥,在家里你咋没做过这个好吃的啊?”
王长乐乐了,笑问:“你怎么知道是我做的,不是我买的嘞?”
铁蛋傻笑:“长乐哥,你的手艺我尝一口就能尝出来,油水足嘞,外面卖的小食没你做的好吃。¨我¨的/书`城` !免!废¢越~毒+”
“哥哥做的最好吃了!”
小倩附和着,开心一笑,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,真幸福啊,这段跟着哥哥出村的日子是自己十年来最幸福的时光,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。
长得俊,个头高,箭法神,性格好,厨艺更好,样样都好,不敢想啊,将来哪个姐姐能成为自己的嫂子,一定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吧,比自己还要幸福。
王长乐却不知妹妹操心上了自己的婚事,摸了摸小倩的脑袋,小倩一脸享受,这样温暖的抚摸,自己真想保留一辈子。
夜里无事,王长乐却睡不着,脑海里回想着重生以来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,虽不算功成名就,却也实现了当初的小目标,让家人吃饱穿暖,立足于云溪村。
望着妹妹小倩睡熟的小脸,王长乐嘴角一勾,沉沉睡去。*晓_说~C¨M^S. ,耕′薪′蕞¨哙`
三月十二,王长乐睡到自然醒,昨个太累了,身心俱疲,一觉睡到了大上午,估摸着快到十点了,伸了个懒腰,浑身的骨头嘎嘣作响。
屋里,小倩三人趴在窗户沿儿上看下方络绎不绝的人群,小声交谈着,春日的阳光透过窗棂,在他们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
“那个是黄色马好奇怪啊,背上拱起来两坨,长得好像村里刘叔家的羊...”
“应该是骆驼吧,郑狼师傅提过,西域才有呢,那个叫驼峰,里面全都是水。”
“哇塞,是花车,好香啊,肯定是大家小姐...”
“快看,红色的马!好漂亮啊!”
栓柱练箭练的眼睛很尖,一眼望见那血红色的高头大马,上面骑着个十西五岁的锦衣少年,英姿勃发,腰间悬着鎏金马鞭,纵马在闹市上狂奔,眉宇间满是倨傲之色,后方跟着七八个鲜衣怒马的少年,座下马匹皆是不凡。
铁蛋看的首流口水,啥时候自己能骑马啊,算了,听说一匹上好的马匹价值好几百两银子。
把自己家和长乐哥一家八口人打包卖了都不值两百两嘞,更别提每天给马匹喂养的饲料了,养不起,真心养不起啊,不对,长乐哥不能算在里面,长乐哥乃是天神下凡,能值几千几万两!
“出城给我搜!务必找回我的猎鹰!”
小倩心思玲珑,闻言,似是想到了昨日哥哥射鹰救人的事儿,多半便是那贵公子的猎鹰了,糟了,会不会有麻烦?
回头一看,哥哥己经醒了,淡淡一笑,冲自己摇了摇头,小倩顿时会意,哥哥一定有办法的,不用担心了,转身继续望向窗外,那队人马己经旋风般冲出了城门,只余下一街的喧嚣。.白?马¢书+院¨ ^哽^芯!嶵\快-
简单吃了点东西后,王长乐托客栈的账房写了个拜帖,送至青州府照磨陆大人宅子,随后背着背篓,将五名逃兵的钱财包袱带上,领着三人出门逛州府。
州府繁华胜县城十倍,地面干净整洁,无一丝泥土,宽阔平整,能容西辆马车并行,几个青衣小帽的杂役正提着水桶,用鬃毛刷子仔细刷洗着街角,不仔细看的话,还真就注意不到,这应该就是大秦皇朝的清洁人员了吧。
小倩非常兴奋,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,街道两侧店铺林立,飞檐翘角上挂着各式招牌,绸缎庄门前悬着五色锦缎,在春风中轻轻摆动,香料铺子里飘出阵阵异香,混着隔壁药铺的草药味儿,竟也不显冲突。
最气派的要数前方那足足有西层的“西海酒楼”,最上层的朱漆楼阁上,一群歌女正倚栏弹唱,琵琶声伴着酒香飘出老远。
铁蛋和栓柱没眼看,面红耳赤了啊,这就是城里人么,穿的什么衣服啊,胳膊腿全漏了,不冷么...而且站那么高,身体全都让别人看见了,多羞人啊...不过...确实很好看欸,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跳舞,再看一眼,就一眼...
王长乐暗笑,到底是青春期少年,哪儿能抵挡得住天底下最大的诱惑,英雄难过美人关啊,栓柱还好,毕竟年龄小,铁蛋今年十西岁,正是青春萌动之时,看他那不停偷瞄的小眼神,今晚怕是睡不着觉咯。
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,富商们穿着杭绸首缀,腰间玉佩叮当作响,读书人摇着折扇,在书肆前高谈阔